七个太阳
2005-03-01, 01:23 AM
我知道,所以我说说
我是一个很多嘴的人,你知道如果直肠里暗藏了一个臭屁,它无限地膨胀,即使周围有再多的人,也不能遏制它的夺眶而出。对于我们这类话多的人,情形是相似的。但是好歹我还能控制说话的声音,有些话我说得轻到连自己也听不见。
我小时候是一个很容易难为情的人,但是自从面对一个自称“从来不放屁”的男生笑出一个屁来的时候,我对放屁的羞耻之心就烟消云散了。而且这里,我并不是拿我的嘴说话和屁眼出气相比,我
说的是一个全人类共通的行为,是多少前的人类祖先留下的珍贵遗产,其共同的衡量标准是:有充分到天经地义的证据。
接下来,我很乐意和大家讲讲我所知道的我小学二年纪时候的往事。那个时候我经常和一个女生一起回家,全班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家住得比较近。我承认我有点喜欢她,很纯洁的那种喜欢。我喜欢的方式也如同上一篇我所叙述的那样——我喜欢欺负她。经常是冷不丁地忽然打她,现在分析起来,我觉得这和兽类发情有点相象——我的意思是,人小的时候可能更贴近大自然一点吧。下文“那个女孩子”简称为“A”。
小孩子虽然衣食无忧,但是没有多少私有财产的,好象地主家的白痴儿子,当然像我们这么聪明的小孩还是知道一元和一分的区别的。那时人民币是很值钱的,五分钱就能买一个制作精致的绿色塑料大兵,两毛钱的双色和奶油大雪糕是目前的我的梦中冷饮。夏天的时候,我经常拿一个空雪碧瓶装满1.25L的凉开水,不辞辛苦地用弱小的身躯驮着去学校讨好女孩子,那个时候确实一瓶凉水就好比是财主腕上的一块金表了。由于智力开发早,那时的我已经有了竞争意识,上课时我总是不停地朝另一个男孩子的凉水瓶瞥,从心里惦念那个瓶子的水位线飞快下降。
话有点扯远了,纵我小学生涯,我只碰过A一次。那次刚和她(我的家离得近些),我上楼来,忽然有一阵冲动,然后我灌了一瓶子凉水喝了一口就冲下楼飞跑着追上了A,把瓶子递给她。她看了我一眼,我马上很激动地解释“我真的没喝过,瓶口还是干的”,A喝了两口把瓶子还给我,我们再次告别。然后我看着她走的背影忽然发起疯来,冲过去勾住她的脖子好象是要把她摔倒。我记得最后是我自己躺倒在地上被B挣脱了。很多细节和当心的想法都忘光了,我现在亲切地把当时的行为命名为“兽类的拥抱”。或者叫“本能的拥抱”。
下面要说一件更能引起大家兴趣的事,虽然我只这样大手大脚碰过她一次,但她却是我看到过的第一个女性的侗体。小孩子放学喜欢游荡,我们经常习惯走一些七拐八弯的小弄堂。走到半路A要小便,我的小男子汉的责任心就上来了,我把她指引到一个有沟的小路旁指着那个地方示意她嘘嘘乐。当时我确实很绅士地背过身去,但我不得不承认聪明的小孩好奇心强。我假装不耐烦地连问了几声“好了吗”,一边转过身,假正经地抬头仰视蓝天,一边用眼角的余光偷看。她美腿的形状就这样深刻地印在我的脑海里,甚至现在那一幕影象仍然存在着——我说的是真的。那时的我小鸡鸡还要几年才能发育,是不存在色心的,在童年的我的瞳孔里,女性所特有的神秘是美丽的,如同那对腿的形状。
我是一个很多嘴的人,你知道如果直肠里暗藏了一个臭屁,它无限地膨胀,即使周围有再多的人,也不能遏制它的夺眶而出。对于我们这类话多的人,情形是相似的。但是好歹我还能控制说话的声音,有些话我说得轻到连自己也听不见。
我小时候是一个很容易难为情的人,但是自从面对一个自称“从来不放屁”的男生笑出一个屁来的时候,我对放屁的羞耻之心就烟消云散了。而且这里,我并不是拿我的嘴说话和屁眼出气相比,我
说的是一个全人类共通的行为,是多少前的人类祖先留下的珍贵遗产,其共同的衡量标准是:有充分到天经地义的证据。
接下来,我很乐意和大家讲讲我所知道的我小学二年纪时候的往事。那个时候我经常和一个女生一起回家,全班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家住得比较近。我承认我有点喜欢她,很纯洁的那种喜欢。我喜欢的方式也如同上一篇我所叙述的那样——我喜欢欺负她。经常是冷不丁地忽然打她,现在分析起来,我觉得这和兽类发情有点相象——我的意思是,人小的时候可能更贴近大自然一点吧。下文“那个女孩子”简称为“A”。
小孩子虽然衣食无忧,但是没有多少私有财产的,好象地主家的白痴儿子,当然像我们这么聪明的小孩还是知道一元和一分的区别的。那时人民币是很值钱的,五分钱就能买一个制作精致的绿色塑料大兵,两毛钱的双色和奶油大雪糕是目前的我的梦中冷饮。夏天的时候,我经常拿一个空雪碧瓶装满1.25L的凉开水,不辞辛苦地用弱小的身躯驮着去学校讨好女孩子,那个时候确实一瓶凉水就好比是财主腕上的一块金表了。由于智力开发早,那时的我已经有了竞争意识,上课时我总是不停地朝另一个男孩子的凉水瓶瞥,从心里惦念那个瓶子的水位线飞快下降。
话有点扯远了,纵我小学生涯,我只碰过A一次。那次刚和她(我的家离得近些),我上楼来,忽然有一阵冲动,然后我灌了一瓶子凉水喝了一口就冲下楼飞跑着追上了A,把瓶子递给她。她看了我一眼,我马上很激动地解释“我真的没喝过,瓶口还是干的”,A喝了两口把瓶子还给我,我们再次告别。然后我看着她走的背影忽然发起疯来,冲过去勾住她的脖子好象是要把她摔倒。我记得最后是我自己躺倒在地上被B挣脱了。很多细节和当心的想法都忘光了,我现在亲切地把当时的行为命名为“兽类的拥抱”。或者叫“本能的拥抱”。
下面要说一件更能引起大家兴趣的事,虽然我只这样大手大脚碰过她一次,但她却是我看到过的第一个女性的侗体。小孩子放学喜欢游荡,我们经常习惯走一些七拐八弯的小弄堂。走到半路A要小便,我的小男子汉的责任心就上来了,我把她指引到一个有沟的小路旁指着那个地方示意她嘘嘘乐。当时我确实很绅士地背过身去,但我不得不承认聪明的小孩好奇心强。我假装不耐烦地连问了几声“好了吗”,一边转过身,假正经地抬头仰视蓝天,一边用眼角的余光偷看。她美腿的形状就这样深刻地印在我的脑海里,甚至现在那一幕影象仍然存在着——我说的是真的。那时的我小鸡鸡还要几年才能发育,是不存在色心的,在童年的我的瞳孔里,女性所特有的神秘是美丽的,如同那对腿的形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