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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2005-01-13 11:53  #1
TimmyD21
 
芝加哥小熊的头像
 
加入日期: 2005-01-07
帖子: 11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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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issTheGlass:离开云上的日子

发现自己特别脆弱,虽然也知道这是一贯的性格,但似乎从来没有这么敏感过:随意地翻看影碟,听熟悉的“Sirius”响起,听Ray Clay浑厚的入场介绍,当进行到“来自北卡罗莱那……”时,突然觉得喉头发涩;于是急急地将“Joradn to the max”退出,换入“Forrest Gump”,羽毛还在空中飘飞,感觉脸上有些异样,一摸,是泪水。
不知道如此念旧的心是否显得太过苍老,但我似乎确是一个恋旧的人。

篮球本身是没有情感的,但却因为一些人一些事的依附而成为特殊的记忆载体存在。从13岁那年起,我的回忆开始寄托在这项运动上,一切的往事似乎都可以随着篮球的撞击而被唤醒。2004年,这颗小小的球似乎承载了过多的怨念:满怀期盼等来的却是伤痛的记忆、刹那惊魂和失意雅典,其间还穿插了某论坛事件、毕业失业以及恋爱失恋。最后我离开求学的城市回到故乡,也告别了我曾经深爱的人们。返家的汽车上,转向窗外寻求故土的慰藉,却只看到玻璃上映着一张分明落寞的脸庞;站在家中痴痴的看着这个城市通向外面的道路,心中却不由自主的说:那是我来时的路;酷暑时走在空旷的大街上,感受着经由地面反射的热度,肌肉突然回忆起流汗的感觉,一个加速启动却惊觉这不是球场,于是在路人诧异的目光中掩面啜泣。我从来看不懂王家卫的电影,却相信拼命地流汗就不会流泪,但我却止不住流泪,因为已经5个月零8天没有碰过篮球。时过境迁,人的很多想法大概都会改变,也许记忆会慢慢滤去忧伤沉积甜蜜,但当时当地的感受却永远无法代替。


曾经,我是芝加哥上空的一片云,在每个晴朗的夜晚,幸福的看他做低轨道飞行。

知道乔丹先于知道篮球,干脆这么说,对我,曾经乔丹就是篮球。在黑肤色上帝的引领下走进这座神圣的殿堂,目瞪口呆的注视着不可思议的一切,然后就是陷入痴狂。那是一种单纯的快乐,是看到23都会两眼放光。初始只是陶醉于他的飞翔,后来更沉浸在他的个人魅力里无法自拔,那洁白羽翼的光芒一度闪耀得我睁不开眼。然而随着我们一天天地长大,一天天地被现实所打击,开始变得愤世嫉俗。不知从什么时候起,天空变了颜色,那些飞来飞去的飞人们的翅膀也不再统一是无暇的白色,有拜金的铜色、暴力的黑色、暧昧的桃色和血腥的红色,甚至不经意间上帝的翅膀也沾染了风尘。
在他厌倦了飞行之后,我怀抱着美好回忆又在风城上空停驻了两年,见证了托尼一个人的抵抗、巴里的有心无力和布兰德的独木难支,最后我恳求无情的西风带我离开伤心之地伊利诺斯,这是一种背叛,但我不能沉溺回忆,不能让风城变成第二个雨城西雅图。


“自从我遇到他,我第一次产生了真心希望不被他杀死的愿望……他实在很强大、完美、聪明、勇敢……而且也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认同我的人……我内心一直在等待这种人的出现……”“恶人也需要恶人的救世主。” ——盖布神恩多尔

从某种程度来说人活在这世上就是等待被认同,只是每个人的追求度和被认同度不一样。对偶像的追逐看似是对他人的欣赏,其实也是一种自我认同,期待偶像的成功,因为这样等于验证自己的判断正确选择正确。更重要的是,我们往往在潜意识里寻找自己和偶像的相同之处,隐隐有一种同性相吸的味道。蒂姆·邓肯,自称寻常人装扮的小丑,虽然私底下也是活泼爱笑的,但习惯用冷静的外表掩饰内心的波动,进而洞穿对手的心理。他强大而宁静的特质深深的吸引了我,尽管我更像一个小丑装扮的平常人:尽力去娱乐别人,心底却渴望宁静,虽然永恒是奢望,但哪怕一刻也好。更多时候,吸引只是一种感觉,不能完全说得清。有人问过我到底喜欢邓肯哪点,我记起飞人离去后继乏人的时候,有文将他的皇冠分与众人,“蒂姆·邓肯继承了乔丹的高尚品德(其时格兰特·希尔已伤患缠身)”,这是我想到的最好答案。


现在,我希望自己是圣安东尼奥河边的一棵三角叶杨,静静等待每年夏天热闹而不嚣张的庆祝,看一张张熟悉的笑脸绽放,等他们满载荣誉步入历史,然后……然后我想我会扎根在这里。

我不能否认喜欢上马刺是因为邓肯,我也一样不能否认现在深深喜欢整支球队,喜欢每一个身着银黑球衣的球员,从少年老成的法国轻骑兵、充满激情的南美王子、永远铁血的刺玫瑰一直到纽西兰的拓荒者。这是一支球员如兄弟,将帅同父子的球队,这是一支不依靠任何炒作的实力球队,这是一支让巴里舍弃巴巴的火箭而巴巴地从西雅图赶过来的球队,其原因决不仅仅是圣城更充足的日照。
就像在每年季前人们都会讨论马刺是夺冠大热一样,人们也会在季后发问:国王怎么了?他们同样有一个全明星大前锋,但在他眼里永远的敌人是裁判;教练阿德尔曼是个好脾气,他不会浪费球员一丝的进攻能力,但球迷不可能花钱看华丽地输球。今年夏天,因为一个大胡子的出走,新婚的斯托亚科维奇发了孩子脾气,韦伯站在后面冷冷地看着。终于,像人们知道马刺有夺冠实力一样,人们也开始知道:国王为什么会这样。只苦了追崇时髦的少男少女又要去找寻下一支得分上120的球队。
有一支号称王朝的球队,一度在联盟里树立了偶像风格的球队组合,风靡程度绝对可堪F几。在球途光明的时候,他们开始玩音乐、玩电影、玩女人,一切“玩得起”的东西,当然工作时间他们还玩漂亮的篮球。可惜,就像很多盛极一时的偶像团体那样,他们玩单飞。也许他们各自都认为自己才是吸引球迷的原因,其实单飞的结果不过是分流了各自的球迷,当然,也许还有灰心去皈依禅宗的。
只有马刺,几乎没有负面新闻,唯一小小的波折却现出兄弟的情义,喧嚣的夏天过后,其貌不扬的德州乡下人还牢牢站在舞台的中心。


尝于极度失意时求助佛法,佛说:“放下吧!”不解:“我已双手空空,还有何可放?”佛笑云:“心。只要心在,便欲念不止,牵绊不息。凡俗之所谓出世、看开心中实为放不下。”遂悟到现实也是修行,而且是最大最难的修行。

每个在满室的欢呼声中垂头离开的赛季,我短路的脑中也都曾闪过放弃的念头,随后马上被自己否定。几年过来,我的心虽然还是脆弱得经不起打击,但我学会了一件事:坚持。其实这也是人成长的一部分。少年时享受的是原生质篮球,曾经因为王郅治的落选MVP征集全班男生的签名写鼓励信,因为大徐在总决赛解说中明显支持公牛而万分欣喜……后来慢慢长大,发现篮球对于每个人的意义是不一样的,有人作为谋生工具,有人作为成名手段,有人作为饭后谈资,还有人,作为精神寄托。有时候都会自问,把如此多的情感甚至信念托付与此到底是不是一种逃避,因为人终归要身处现实。但是,正因为要继续在残酷的现实世界生存下去,才更需要时时激励自己不要放弃。如果说我喜欢乔丹是因为他象征了童年时浪漫完美的理想主义,那选择马刺就是选择了直面责任直面失败的现实主义。所以每一个提前结束的赛季,我都要暗暗提醒自己,希望正在前方,明天太阳还是会升起,纵使暂处黑暗,只要心中有信念,照样可以点亮一盏灯。


每当我绝望彷徨四顾无援的时候,心底却涌起异样的冲动,我想,马刺又要来拯救我了。
希望哭过以后可以站起来,因为人总要长大。
芝加哥小熊离线中   引用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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